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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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光充致命的危险。他要的不是她的选择,而是发布下来的一道命令!
她略抚去额前的发丝,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走。”说完,她瞥见他眼中有一抹得意。
他不再理会她,先蹲下身子,好像在寻找什么,接着捡起一小草放在指间看它摇晃着,她不明白他在玩什么把戏,猜测他可能是在测试风向。
他向前走几步后又退回来,抬头看看天又看看地,她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膏药,但可以确定的-件事是,他的身分,一个著名的逃亡歹徒,自然懂得如何在困苦的环境中求生。
他往右边的方向走去,步伐大而飞快,她只能用小跑步紧跟着。
好几次她都有股冲动想转身就跑,但是想起那把即胆战心惊,她想,她要想办法找侗机会偷走这把致命的武器。
越走他越发觉,在这样偏远荒凉的山区,他要的不是方向,而是运气!
他仔细地观察整座山的地理环境。这里的土壤孕相当的度,如果不是经常有突来的雨水灌,就是山间有溪瀑布。而山区的树木也没有特别的痕迹显示曾受天灾的摧残,表示人还可居住,可惜,却找不到任何人工的遗留物,连人类顺手丢的垃圾都没有,他行点担心这是无人的荒山。
他在心底又盘算-下车速与距离,这座山不大,离山下应该不远。以他目前的处境,可以想象山下必有许多人正在守候他的自投罗网,不管是警察或狗仔的同僚,他都必须先躲开。在误会未澄清之前,何苦制造不必要的危险,况且他也不是个无名小卒,他不能让新闻界的人有题发挥。
顶上的天空越来越灰蒙,他必须在天黑前找个落脚的地方,否则等到天黑,四周不见五指,就哪里也去不了了。
他一面走一面数着自己的脚步,他不能失停车的位置,如果在山区了路,危险才真正的开始了。
现在是初夏时刻,但是她已经可以受的威力。他的脚步保持一定的速度,好像一点也不疲累,她则气咻咻全身汗水直。
她强忍着脚痛紧跟着,无法想象如果,跟失了他,独自一入失在山中的情形。
想到这里,她的脚步又快了点。
她的肚子饥肠辘号地叫起来,除了举步维艰、烈烧灼的痛楚外,还必须忍受胃壁的翻搅,从早到现在还未进一粒米,如果她可以预知未来,应该聪明点先餐一顿再说。
她想列李嫂最擅长做的八宝辣肠粥,天啊,那种甜、咸、腻、辣的觉,好像万只小虫啃噬着她的神经,使她的唾加强分泌,她忍不住用舌头了一下嘴,竟是干燥裂的一双枯,她忍不住叫住了他。
“等一下!”他听到她的叫声,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她。
她的脚早就麻了,只等待这刻死命的呼喊,跟着身体就要软了下来。她吃力拖着身体,坐在一颗大石头上拚命地气。
“我不管了,我要休息。”她叫着,脚趾可见一颗颗突起的水泡。
他冷笑一声走到她的身边,眼眸中没有丝毫的同情。
“天马上要黑了,如果你不怕被野狼咬去,就继续坐着吧!”他从牙里吐气。
你这个可恶的大坏蛋!
她心里的暗骂几乎要冲门而出,但是话到嘴边竟变成无力的哭喊。
“我的脚痛死了。”她无助地呻一声,委屈的泪都要掉下来了。
他扯了一下嘴角,不理会她的埋怨,举起脚步继续往前走。
如果她还有一丝力气,她必定打碎他脸上的冷酷和不屑!
这个男人,不但没有一丝同情心,而且态度傲慢得不可原谅!
在她的生命里,没有一个男人敢这样对她,就是她德高望重的老爸,也要让她三分。如果有幸回去,她必要派遣梁家十万大军直捣黄龙,把他打得面目全非,跪在地上直到求饶为止!
她正想的得意,抬头却不见他的人影,她差点大叫出声,才发现他已经走得相当远了。她的得意马上变成像落水狗一样的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