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故地重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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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打电话问她这个想法也是行不通的!
这么说,我还是什么都不能做了呢!
陆凌峰真有点气馁了。
想不到自己这个统领几千手下的少总裁,却奈何不了一个区区小员工。
真的是好失败啊!
…
早知道现在这样进退两难的话,就该在前几天找她的。陆凌峰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自己没在认出她的那天就对她告知自己的身份呢?还跑得那么快?
那天,秦雨涵不是追着自己一定要还钱吗?他是被急了才身而退的!
他还不是因为在担心她追着他还钱,看她那个认真的较真样儿,谁会淡定下来啊!
唉,唉,他可真是手足无措了。
对了,秦雨涵的人事资料档案里不是写着那个地址吗?
小渔村的地址。
正好哦,反正我也有很久没有去那个小渔村了,这个双休天气还不错呢,我就去那里缅怀一下自己美好的童年时光也不错啊!
那个小渔村,可是他全部的童年生活的缩影啊!那里,留下了让他一生都难以忘记的美丽画面,那里,也是他刻骨铭心的童年时光的记载本。
陆凌峰为自己突然出现的想法而到开心。
说到就做到!
陆凌峰立马从车库取出车来,开心的系上安全带。
发动车子,就朝着那个小渔村飞速驶去。…。。陆凌峰离开这里也快有十年了。
当年,他的爸爸在外地上发展的事业已经如火中天的时候,他就跟着爸爸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难忘的美丽故乡。
离开这里以后,他们就一直在公司住了。
后来,随着公司规模的益扩大,他的爸爸又在外面买好了房子。
公司的事情那么多,爸爸的工作又那么忙,在另一个城市里按了家以后,他们自然就没有时间再回到故乡了。
没有想到呢,这一别就是十年啊!
整整十年呢!
陆凌峰没有想到过十年以后的自己又会重新踏上这块土地。
当初离开这里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少年读书郎;而今,他已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强大男子汉了。
时间,走得可是真够快的。
一路上,他就听着汽车音响里传出来的那首歌曲,静默着…
终于,再次看到了家乡的海域,踏上了家乡的那片海滩。
一阵海风掠过,惊起了远处的几只海鸟,似乎在那里发出悦耳的鸣叫“寄,寄,寄”
…
陆凌峰却把那些声音幻听成“记,记,记…”海鸟是否在提醒他该记住这里的一切呢!
海风拂过他的面容,吹了他的思绪,模模糊糊地,他想着那天自己的手无意间碰到了雨涵的刘海,见到了那块让他刻骨铭心的伤疤。
那块伤疤,本就是他的杰作啊!是他在秦雨涵的身上留下的印记呢!他当然不会忘记。
他也不会忘记因为那块伤疤,自己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最后还是秦伯伯出面制止,才避免了自己得到更严重的惩罚。
虽然,最后,他还是因祸得福,因为把那个小海螺经过一番加工之后,反而让那只该死的肇事的小海螺成了秦雨涵的心之物。
秦雨涵非但没有来怪他,也没有来怨他。
相反地,还因为那个小海螺的特殊意义,让她对他越来越友越来越信服越来越依赖越来越崇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