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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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双眼布红筋,在楼下喝咖啡,老板娘看我一眼说:“你看上去像黑死病患者。”事贵上我亦怀疑,如果我患的是癌症,我是否会更痛苦。
“去吧,去郊外看马戏吧。”她说:“鲁昂有马戏团。”
“我走不动。”我倒在沙发上。
“走不动?”她说:“那么你应当回家。”
“家?”我呻。
“回家吧,如果你真能忘记她,即使她站在你对面,你亦能忘记她。”老板娘挥舞着双手。
这无异是至理名言,但是谁能够做得到?
我站起来,挣扎地走向大门。
“你又要往哪里去?至少换件衣服,洗个澡。”老板娘说?
昨天才洗过,谁高兴再洗,况且洗、不洗,谁知道有什么相干。
我静静的到美术馆坐下,原来的长桥,原来的位置。我对牢荷花池已经一个月。时间治愈一切伤痕,只是我的时间未到。
当我再听到那个女郎的声音时,我的震惊是很强烈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她在身后与那个男人说:“别着我。”
“我明天就要回去,你放心,我会走的,我将告诉你父母,我已尽了我的力。”他说。
我需要很大的克制才能不转过头去。
“你现在就走,好不好?”她央求他。
他叹口气。
我转头看过去,她更憔悴了,仍不失那份清秀之气。
我不明她前任男朋友为什么一定要求她回家去。
我竖起耳朵听看,一边为自己的好奇心惭愧。
“你这样倔强,大家都难过,放弃了学业,不告而别,都是我不好。”他像是忏悔,又无赎罪良方。
“你已另娶,索快快活活的过,何必来理我。”我继续窃听。
“我知道你帮了我很多,”他说:“你们家一直对我好,我欠你的实在不少。”她说:“记得?你还记得?”
“大学一年时父亲破产,也多得令尊帮忙,我无话可说。”
“过去的事,提来作甚?”她愤慨的说。
“与你在一起,我处处要记住报恩。我…有我的痛苦。”
“所以你要从头开始,不拖不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她说得很讽刺。
我低下头,他们之间的事,我已知道七七八八。
奇怪的是,我那段情的结束,跟他们相枋。我们也是十多岁就相识,她父母在街角开一间杂货铺,常常替我们送汽水上来,她的父亲要她辍学,是我替她学费了六年。
但子久了,她觉得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决心要离开我,到处找籍口。终于她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