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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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云推着轮椅,带书怀在玫瑰园里逛着,这是每天的例行工作。
彤云早起晚睡,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书怀身上,把自己的心封闭起来,她不眠不休,只怕一闲下来,还会念着世杰。此刻,书怀倒成为她的避难所。
“这里真的很美,书怀,你记不记得,我‘黑玫瑰’的名号是怎么来的?你风雨无阻,每天一朵,只为博我心。你可不可以再为我一次,为我醒醒!”彤云自言自语,几近无力,她呐喊。
“书怀,你的心到底飘到哪里去了?”彤云一边想着,一边将长发往后拨…难怪,书怀一点起也没有,我这个样子,他怎么可能记得?为了回到过去,彤云决定改变造型。
趁书怀睡午觉,彤云到沙龙把一头长发剪去,薄薄短短的赫本头,还染了一撮酒红,一件补丁的牛仔、和大红t恤。她照照镜子,空有一身亮丽、活泼俏丽,还是配上一张是心事的脸,难道她真的不能将世杰赶出她的心房吗?彤云咬咬牙,要自己死心,想起早上他的冷言恶语,她必须破釜沉舟。
沈莉与世杰在客厅里,沈莉穿着凉快而养眼的衣服,在世杰面前卖。
世杰从客厅的窗外远远看到彤云进来,为了早让她死心,他故意拉近沈莉,沈莉不明究理,立刻患了软骨症,软趴趴地挂在世杰身上发嗲。
彤云的改变造成了不小的轰动。俏丽的短发,把她瓜子脸衬托的更加冷冽,须的牛仔与大红t恤,虽隐藏了她姣好的躯线,却散发出青的气息。
这是世杰从没有看过的打扮,一种原属于坏女孩的妆扮,在彤云身上却有股野美。他真希望把她藏起来,独自欣赏她千种美、万种媚。
“哪里跑进来一个小太妹啊?”沈莉大惊小敝地叫着。
“沈小姐,你也不逊了,这叫免费,fashion。”彤云原只希望在书怀的面前才表现小小的刁蛮、任,没想到一进来就看到世杰和她亲热,忍不住大发妒意,口如利剑。
“这种免费,只配站在街上和小太保混,难怪你会带坏书怀,真不入。”
“是啊,我虽不入,但还不至于下。我看你的穿着也好不到哪去,衣不蔽体,我还以为靳先生大白天就忍不住带了个阻街女郎回家呢!”这一骂,可是一箭双雕,报了仇。说完,彤云便上楼去。留下沈莉在原地变脸,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的,比她涂的胭脂还彩。
她的伶牙俐齿让在场人士吃了一惊,若萼正从花园走来,听到这段刺的对话,忍不住笑出来。对于沈莉,大家都很冒,要不是两家是世,也不会对她如此忍让。当然她对世杰的企图,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这才是她的真面目。世杰痛苦地想着,这样尖酸刻薄的攻语,该是对他的反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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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云变了。
她每天开车带书怀到处逛,到酒吧,听摇宾,到他们曾经厮混的地方,虽然书怀还没有清醒,但苍白的脸有了改善,身体也比一直躺着好多了,现在不但可以做些简单的动作,也不用别人亦步亦趋的服侍,更可拔掉手上的点滴。
如果单家不是那么有钱,聘请一大堆人照顾书怀,也许书怀的病早有起。过分的溺,有时是错的。
洒吧里传出闹烘烘的热门音乐,彤云拉书怀进入,选了一个靠墙边的位置坐着。几个黑人歌手,在台上又跳又叫,震耳的音乐和嘶吼把大家的情绪带到最高点。书怀似乎有一点反应,身体竟然跟着音乐轻微摇摆。
“书怀,你记得吗,这是你最听的歌。”彤云兴奋的大叫。
“小姐,他是你兄弟吗?”几个小混混前来搭讪。
看到一位标致的女人竟跟个白痴说不停。一个人说完,另一个马上答腔:“他不重,他是我哥哥。”这是一出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电影,他们竟然取笑书怀是智障。
彤云懒得理会,这里这么多人,谅他们不敢太嚣张。记得以前有一次也是像今天一样,书怀为了保护彤云,立刻身而出,结果还是被打到送医院针。
三个略带酒意的小混混见美人不理睬,开始对书怀动手动脚,还准备动手灌酒。
“嘿,youngguy,喝杯酒吧!”他把书怀面前的果汁换成啤酒。
“住手,你们在做什么!”彤云不甘示弱跳起来阻止,她抓起桌上的皮包猛敲,高跟鞋也猛向致命之处踢下。两个小混混一手一脚抓住彤云,正拉扯之际,世杰看到有人抱起彤云准备非礼,赶紧飞奔过来给他一拳。噼哩啪啦,一张桌子已被扁。另一个正准备欺侮书怀的老外,也起身向世杰挑衅。
世杰突然出现,让彤云又惊又喜,然而他发怒的眼神,却是一副要把她吃掉的样子,他怒吼:“还杵在这干什么?赶快带书怀回去。”书怀受到惊吓,在车上不断搐,喃喃自语,说着听不懂的话。彤云忍着一身疼痛,忿忿想着世杰的暴怒,要是在当年,她就不会这么惨。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一回到家,彤云被拉扯不整的衣衫、一身被泼及的酒味与书怀情绪的不稳,给正在花园修剪花木的鹃姨看到,吓得煎刀掉在地上。她立刻唤张妈请医生来,陪书怀回房间。彤云则独自回房洗去酒味,还好其他人不在,否则场面一定会更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