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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咱们开始胡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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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此我一定得将我和丁丁之间的那点破事儿待一下,要不然大伙儿总稀里糊涂的,多没劲啊!怎么说呢?成化年前,呃,那是明朝…

小时候,我是个很冷漠的孩子,我不愿意触及任何人的视线,甚至不想和别人有同一个世界。那时候认识我的人都说,李家大少,三脚都踹不出一来。

我有先天心脏病,四岁那年我就知道了。哥们儿多聪明一人呀,从两岁开始我就在医院呆过好长一段时间,差点儿都养不活。

后来认识丁丁,然后相。她说她喜看我骄傲的神情,苍白的样子。

我骄傲么?我不知道,真的,黄家十兄弟有事没事就喜堵我,见了就k,见了就掐。不过,只要我没有惹上黄筱琪,他们也会手下留情,不会太下重手,顶多就是让我整天顶着熊猫眼而已。

那时候学校后面有一条河,十多丈宽,有很多鱼。水岸边的堤岸很平整,赤脚走在边儿上走在水草中都能逮到许多小虾小蟹。丁丁就喜和我坐在岸边,或者沿着河岸走,受风的苍凉,鸟儿的鸣唱。还会和我沿着宽阔的马路,蹦蹦跳跳地走啊走,一直走。一直一直一直,仿佛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

她跟我说,她说她要我告别所有的疼痛和悲伤。

在别人看我的眼光里,总是充怜悯,宠和呵护,或者是冷淡与闪躲。我不想被他们当成随时都会倒下去的病人,只有丁丁,我的丁丁,她当我是朋友,当我是可以反过来给她安全的男人。

我和她在一起,只觉得平安喜乐。简单快活的子,不需要复杂。

我渐渐地开朗起来,并且喜笑。喜丁丁的笑。

丁丁个子不高,小巧玲珑,大大的眼,尖尖的下巴,稍微有些胖,美目顾盼之间充嗔与喜。老实说,她是个很野蛮很野蛮地女子。我记得有次黄筱琪跑来拉住我的手,让我和她一块儿去告诉她的哥哥们,以后不要再扁我。当时她还只是个读初中的孩子,可是被丁丁看到了,然后她飞快地跑到我身边,凌空踢起一脚。

再然后我就顺着楼梯滚了下去,站起来的时候股上还印着一个鞋印儿。

后来…

后来有一天我过生,那天周,张源,阮志豪,丁丁…有好多人都来为我庆祝。我们喝了好多酒,一直到凌晨五点多钟才从酒吧出来。再后来我就不大记得了,只隐约想起自己好像睡了一阵儿似的,中间那段始终想不起来。

我只记得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自己躺在冰凉的马路上,丁丁躺在我身边。神安详,像是睡着了。小脸儿红扑扑的,可的要命。

他们神情慌,有的跑开,有的打电话,有的在拦车。

我当时很害怕,有一种几近绝望的恐惧,我用尽力气想喊她的名字,可是声音小的连自己都听不到。很冷,麻木,如此近的濒临死亡。

记起她嘴角边泛着的甜甜的笑容,柔美的面孔,是的,我曾经拥有的,现在失去了,而且不会重归。

想起她的好,她的一切,悉又如此陌生。从小的时候就认为世界亏欠自己太多,后来有了她,以为是老天给予我的最大补偿,可是它又收回了。

天真的以为那么容易靠近幸福,现在才明白,幸福不过只是一种幻觉,我的幸福只在她醒着时的一颦一笑,泪水终于背叛双眼。

过了很久,或许又只是一瞬间,身体渐渐的恢复知觉,开始知道清清楚楚的痛。身体和内心,刻骨的疼痛,挣扎着爬向她。伸出手去握她的,她的手冰冷,毫无血,她伤在哪里呢?没有人送他们去医院。似乎再也不用别人关心我们的生与死。没有人,但我不在乎。

很久以前,听人说过一个滴血缘的故事。说是如果在刚死去的人身上滴下生人之血,那么这个人就会回来,和你继续前缘。

清乾隆年前。乾隆皇帝一次和后妃子玩耍,被那妃子不小心用剪刀刺破手臂。乾隆皇帝并没恼怒。但后来这件小风波被太后知道,不依不饶,赐妃子白绫三尺。乾隆得知后悔恨万分,在妃子入殡之时咬破中指,在那妃子的后颈中按下一个手印。

十多年后,乾隆竟在一个小人物后颈上发现一枚刺目的血印。从此对他宠受有加,这个人就是后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贪官和坤。

我笑了笑,惨然而绝望。然后咬破手指,在她的左手掌心中用力摁下一个大大的血印。既使只是传说,可是他不想放弃能使她重归的每一个愿望。

我记得那时的天空霾而灰沉,朦朦的天空,丑陋的城市和人群,汽车和飞鸟。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终于站起来。亲了她一下,回过头,然后再高高的抬起头。苍白。孤苦。一辆卡车飞快的驰来,再见!我淡淡地说,然后奋力跃出。

七个月后,出院。已是冰雪漫天的季节。有期盼已久带来丝丝暖意的太。马路上积水润,树木枝干斑驳。我想要找一个左手掌心有一颗红痣的女孩子。

因为有梦想,所以我为了自己寻找到一个活下去的借口,或者说是理由。只是不知道我要用多久才能找得?或许永远都找不到。

或许要用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