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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章三川北虏乱如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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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斜的太让大地变得滚烫,沙土贪婪者噬者溅的血水,迅速蒸腾干锢长一滩毫不起眼的浅污渍,一小群楮羯骑士,大声的哄笑着,耀武扬威的挑衅者,退缩在城寨里的守卫者,一连串脑袋像是缀的葡萄一样,血粼粼的挂在他们的马鞍上,那是连夜发动偷袭的勇士。自从赛里斯人控制了这片区域后,这种偷袭与反偷袭的前哨战和拉锯,就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因此大多数请款下,反而成为藩属军队中这些悉地理环境的河中武士们,磨练和展现家传技艺,猎取武功和名望的上佳舞台。

了一会,开始下马,在堪堪抵达弓箭的程外,将削尖的木杆穿着人头在地上,作为标记。但似乎因为沙土不够夯实,一只杆子老是立不直。不由趴下来,却发现松软的沙土在地上跳跃着,山丘在震动,嘈杂的声响像是从山口拐角处突然泻出来,转眼到了附近。

这些骑士惊跳起来纷纷飞奔上马,冲上前去。

衣衫褴褛的人群,像是奔泻出山口的洪一般,将这些少数逆而上的骑士,猛然掀翻推倒撕碎,踩踏成大地上毫不起眼的一滩污渍。

数个时辰后,大队高喊着神圣口号的圣战者,像是汹涌的水一般,掩过唐军设置内部沙尔方向的前哨和据点,直到遇上依托河建立的前沿营寨,才象遇到了堤坝般被拦截了下来。

面而来的是守军,纷纷如雨的箭矢和弩,如割草的镰刀一般,在前沿制造出大片血的短暂空白,随即马上被更多的人给填补起来。

一旦陷入搏,他们的命运几乎就已经注定了,在四面八方都是敌人的情况下,放箭,怒吼的声响在大食军的队列里响起,铺天盖地的箭只,刹那间如遮天蔽云一般,落在纠成一团的圣战者和赛里斯军队中,他们甚至没来得及抬头,或是身,就密集抛的力量掀倒在地。

那些良的复合明光铠和銮兜,挡住大部分箭只,但是那些防护有限的番兵和仆从军,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第一个以营为单位的惨重损失开始出现。

然后敌人的骑兵也出动了,这些身被敌人的血水迅速染成红的守军,就算没倒在箭雨下幸存下来的,也损耗了大量的体力而难以抵挡骑兵的冲击,几乎是随波逐的被冲出自己的阵地。

只有火器,才能阻挡他们片刻,但是长期的手,让这些大食人多少悉了这种灼热的可怕武器,他们纷纷拿出自己的对策,那是用石棉做的披风和手套,捧起沙土将身上沾染的油火扑灭,然后继续战斗。

尽管如此,代表ji烈战斗的更多火点,沿着河防线的两岸,不停的出现自昏黄的夜空中。本用不着热气球的观测哨示警,因为显然全力以赴的敌人,充斥在各个方向,让人应接无暇了。

甚至有两具热气球为了防止被地面的敌人夺取,而主动割断了与地上连接的牵引绳具,随风漂而去,最终落在河水里被冲走。

“这些大食狗孤注一掷了,居然用自己人作饵来削弱本军…”这是被捞起来的观测军士开口第一句话居高临下的山地坡顶骑在黑骏马上的萨姆耳,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作为麦海亚指定的前线指挥官,他也是麦海亚的直属家臣和皇室黑带武士统领之一,曾经参加过多次对国外的远征,冷酷到冷静的铁石心肠和机馑的反应,让他在军事生涯中颇得威名,直到前年才从阿非利加归来。…,赛里斯军队的组织和纪律,让他的新战术之达到预期中的部分效果,当然他也不指望靠这些小伎俩,就能轻易击败敌人。

先用糟糟的圣战者冲击敌人,在他们锐气耗尽陷入纠的时候,用弓箭手无差别覆盖,以打散敌人的阵势,为掩杀而出的骑兵创造机会。

他们几乎是踹踏着圣战者和敌人纠在一起的血,为主力大部队开出一条充血腥的道路。

在他身后,是如林长矛堆簇成的滚滚铁,那是来自伊朗高原上米底、胡泽斯坦诸省区的后援兵团。

踹踏飞溅的沙土,打在脸上,呛在嘴里,让人火辣辣的难受不已,泰伯里将军玛格,刚刚击溃面前的战线,新的敌人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出现在被沙尘模糊的视野中。

“德米赫重步兵?”玛格的瞳孔猛缩了一下。

闪亮的连身重锁子甲,多只的双头短在手臂上的人高椭圆盾,就如描述古代波斯遗迹上记述武功和战争的壁画里描绘的一般。

按照古代的萨珊王朝兵制,贵族及其子弟构成重骑兵,贵族附庸和富有平民是轻骑兵的来源,而大部分步兵完全由贫穷的平民和奴隶组成,战斗力奇差。

但德米赫重步兵是个例外,由古代吉兰的剽悍山民和农民组成的德米赫重步兵,可以说是中东、近东最好的步兵。

他们不仅争强好斗,还特别吃苦耐劳,能长时间作战,在萨珊军队中,德拉米重步兵是帝国唯一可以与罗马重装步兵对抗的步兵,野战、攻城、守城都离不开他们。

作为以强大铁甲骑兵立国的波斯王朝庞大军事序列中极少数异类之一,他们最后一次亮相时在波斯萨珊王朝谢幕的奈哈万德之役,德米赫军团拼死作战的最后身姿,被淹没在沙漠骑兵的中。

时隔百多年后,他们再次成建制的出现在战场中,还是得益于泰伯里执政官,波斯都护府都督李思远对里海西部的攻略,不过相比这些在白文黑底新月旗下作战的同胞,远要简陋的多。

令旗手吹响快速离,重整队列的号角之后。玛格心情复杂的看着这些新出现的敌人,他们至少有四个联队之多,他们的战术与罗马重步兵相似,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先是肩并肩组成盾牌墙,向敌人缓缓近,到了投掷程则投掷短矛。然后冲刺跑,挥舞刀剑或战斧或短矛进行搏。以骑兵的冲力,一旦被挂住,就几乎没有生存的可能

没想到阿拔斯王朝居然下定决心,重新组建并武装了这么一直带有浓重波斯时代印迹的军队,要知道崛起于沙漠恶劣艰苦气候中的阿拉比亚民族,最为自豪的是他们为数众多以骆驼和战马组成的轻装沙漠骑兵。

通过这些来去如风,战术灵活而攻击犀利的骑兵,他们最终打败了自阿拉梅尼奇王朝沿袭下来,在古代波斯近千年历史中威名赫赫人马披甲的重骑兵,并一度将战线推进到欧洲最璀璨的明珠——拜占庭的都城君士坦丁堡之下。无论是四大哈里发的割据时代,还是伍麦叶王朝祸首阿巴斯王朝在新月旗下,东征西讨南征北战而战果累累。

但是在来自东方全新的敌人和战术的入侵威胁下,显然他们也痛定思痛调整了战略和对策,加强了重步兵在王朝军事序列中的地位和比例,并招募和武装了更多的山地手。…,除了悉的游牧骑兵之外,来自米底的剑盾重步兵,亚述的手,玛格甚至还在出战的序列中,看到了国内基督徒组成的近战步兵,以及深肤的外族雇佣军。

这也更像是宿命的对决,因为玛格统领的就是这么一只复兴的萨珊重骑兵,由于泰伯里本身之出产部分适合崎岖山地的邱林马,因此他们的坐骑都是来自里海南岸低地和咸海域沼泽地区的花拉子模大马,为了凑齐这么一只重骑兵,几乎花费了泰伯里地区四分之一战利品。

而这支只有千人的骑兵联队,经过唐人的再度武装已经焕然一新,着黑马鬃的尖盔,闪亮整片甲,皮质的护肩和战裙,连战马都披上了皮革和纸做成的马甲,并在头等重点部位嵌上大块铁片,少数军官的马鞍上用豹皮来装饰,以示他们近卫的身份。